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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被诟病的股权分配例子,初创团队需警惕

2019-05-23 17:28:10| 来源: |本站编辑: lipeng |点击: | 评论: 0|

摘要:现实中已经有很多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合理的股权分配有多么的重要,其中不乏各种赫赫有名的公司,比如说真功夫、海底捞等等。这些案例的具体情况就不再累述。在此我就简单举几个常被诟病的股权分配例子。 ...
  现实中已经有很多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合理的股权分配有多么的重要,其中不乏各种赫赫有名的公司,比如说真功夫、海底捞等等。这些案例的具体情况就不再累述。在此我就简单举几个常被诟病的股权分配例子。

  一、“哥俩好”模式:50:50或者33:33:34

  创业者团队中不乏都是哥们兄弟的例子,既然都是兄弟了,当然得公平处理,所以就出现了这种均分的分配模式。一般来说初创团队刚开始都处于蜜月期,内部对发展方向和决策都不会有太大的分歧,这种模式下倒还能过得去。但是,人的经历、经验、识见、性格、思维方式不同,所以在面对公司的各种问题时,会有不同的抉择和取向。即使大家都是为了公司的发展,每个人选择的路径、节奏、方式也会不同。这时候,公司必须要作出决策,否则无法继续经营。但如果两个股东都是50%的股权,意见不一致,又谁都不肯妥协,那谁的意见都不能成为公司的决策,公司很自然的就会陷入了一个无法决策的公司僵局,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此外,从收益的角度来说,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权,那在公司中的收益权、决策权就都是均等的。但两个人的能力、资源不可能一样,对公司的贡献也不可能一样,这就会产生不公平。刚创业时没什么,但总有一天,贡献大的一方会对此有怨言,这时候矛盾就不可避免。

  二、绝对话语权模式:49:51

  我们刚刚说了那么多均分股权的弊端,肯定会有人说:“那我们改改,49:51这样不就能解决了吗?”。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也不是一个好的方案。一般来说在两个股东股权比例如此接近的情况下,两者的两个人的能力、资源很可能在一个比较接近的范围,然而却因为一方多分配了1%的股权,另一方成了小股东,处处受制,长久而言也未必会是一个好的方案。

  此时问题来了,上面讲了那么不好的股权分配模式,那么股权怎样分配才是好的呢?为什么有的团队非常注重股权的合理分配,事后依然出现了分崩离析;而有的团队拍拍脑袋就决定了的股权分配,但是一直团结到胜利的最后一刻呢?

  一些常见的股权分配模式也许能给到我们一些启示。比如说70:30,60:40,三个股东的话60:30:10, 50:30:20。这些的分配比例中大股东都能和二股东拉开一定的股权比例,这样的话有助于公司决策,避免遇到公司僵局。但是,我认为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也只是技术手段,而手段是服务于核心的,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三、创业者退出股权关系怎么处理?

  每个创业团队都是希望所有人一起并肩作战甚至最后有一天到交易所敲钟的。但是事与愿违,初创团队中分道扬镳的事情并不少见,作为创业企业,如果创始人离开创业团队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对退出合伙人是公平,但却是对其它长期参与创业的合伙人却是最大的不公平,所以,一个合理的退出方案是有必要的。

  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有些退出价格是当时投入的本金,加合理利息回报。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不同公司会存在差异。

  四、员工股权激励如何分配最为合理?

  什么是员工股权激励呢?简单而言就是一种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激励机制,能使员工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常用于留住或者吸引公司中的重要骨干,而不是普通的员工。创始人一定要明白,一般激励和股权激励是两回事。赚了钱多拿点出来和弟兄们分享,这是激励;而股权不是这样,对于识货的人,股权有价值,对于不识货的人,创业公司的股权是白纸上画的大饼,根本不实惠。所以,创始人在分钱时可以大方,在分股权时要小心。

  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一般是首先设立好期权池,由股东代持或者专门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由股东代持的话可以以股权转让的形式给予给员工,由有限合伙企业来持有的话可以吸收员工为有限合伙人。在股权激励中一般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个是成熟期。一般来说3到4年的成熟期是很常见的,只有成熟期期满了,员工才会拿到所有的股权。第二个就是退出和追缴的机制。比如说员工中途离开企业了,已拿到手的股权该怎么处理呢?员工泄密给竞争对手或者业绩或工作能力远远达不到预期,那股权该怎么办呢?这些都是一开始要设计好的。

  创业的道路是漫长且曲折的,其中涉及到了很多的法律问题。现在很多创业企业成立之初就定位于打破现有的模式,这就无可避免地涉及到了更多的法律问题。但大部分企业在创立伊始,是没有这种意识的,所以在股权结构、人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商业模式上埋下了各种各样的隐患。当隐患暴露出来成为问题时,解决起来往往很难,甚至成为了企业的终结者。每当听到这样的案例时,我总有一种“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感慨。

  创业之路坎坷满途,“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与大家分享一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