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网

首页 > 众创资讯 > 正文

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需要考虑的三点原则

2019-05-23 17:24:29| 来源: |本站编辑: lipeng |点击: | 评论: 0|

摘要:如果创始团队成员占有大量股份,但没干多久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大家所有人为其吭哧吭哧打工,不公平,也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需要设置兑现(vesting)与回购制度(redemption or repurchase)。 ...
  从现实情况看,马云,柳传志,任正非等都在其创办的公司持有少量股票,而陈天桥、丁磊、史玉柱等在其创办的公司具有控股地位。因此,很难说有包治百病的方案。

  但是,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 事为大

  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义。

  股权的配置,应该有利于团结大多数人群策群力把事业做好做大。如果公司事业做不起来,持有100%股票也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价值与意义;

  2. 资源配置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表象,股权结构背后反映的是公司生存发展可以对接的各种资源,诸如团队、技术、渠道、资本等。

  3. 控制权

  创业团队与外部资本控制权的分配,创始团队内部控制权的分配。

  4. 情势变更

  主要是针对创始团队。

  如果创始团队成员占有大量股份,但没干多久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大家所有人为其吭哧吭哧打工,不公平,也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需要设置兑现(vesting)与回购制度(redemption or repurchase)。